奧克斯集團對部分媒體失實報道的聲明
近期有部分網絡媒體,發布不實報道稱“奧克斯控股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” ,對我司聲譽造成嚴重損害。
我司就相關報道,提供以下事實:
第一,報道提及奧克斯有四千余萬未履行與事實不符。
2019年11月4日,奧克斯已通過中國農業銀行履行付款義務,回單編號:39680437621537051471。
第二,報道提及的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案件與事實不符。
這是一起第三方安裝工事故賠償事件,涉案金額264萬,奧克斯為列在第三位的連帶責任人。因我司并不是第一責任人,而且第一、第二責任人是否履行處于未知狀態,為避免重復履行,我司決定收到法院執行通知后再履行。且我司于11月11日才收到北京海淀法院的執行通知書(中國郵政EMS快遞單據號為:1029959339593)。
奧克斯尊重媒體真實、客觀、深度報道企業和所在行業,愿意為媒體報道提供便利與支持,但堅決反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,并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。